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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会实行理事会决策、监事监督、秘书处执行的治理结构。理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责,监事对理事会决策与财务活动进行监督,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行与项目执行。

理事长/

法定代表人

李黎洪

深圳理工大学财务资产处处长

理事

樊建平

深圳理工大学校长

理事

杨帆

深圳理工大学校长助理、教学工作部部长

理事

谭景中

深圳中科先进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

秘书长

刘宽

深圳理工大学财务资产处副处长

监事

李明

学生事务处处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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