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会实行理事会决策、监事监督、秘书处执行的治理结构。理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责,监事对理事会决策与财务活动进行监督,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行与项目执行。
理事长/
法定代表人
李黎洪
深圳理工大学财务资产处处长
理事
樊建平
深圳理工大学校长
杨帆
深圳理工大学校长助理、教学工作部部长
谭景中
深圳中科先进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
秘书长
刘宽
深圳理工大学财务资产处副处长
监事
李明
学生事务处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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